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为“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会”,简称“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英教员工会”(以下简称为“本会”),英文名为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Englishand Education,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(缩写:AASEE, GDUFS)。
第二条本会是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自愿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隶属于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总会。
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执行国家政策,尊重国家利益、集体和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、公民的合法权益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同各届员工之间、员工和母校之间的联系,促进员工之间联谊与合作,支持学院开展育人、教学、科研、学术文化交流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,为繁荣suncitygroup太阳集团、发展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和员工的事业贡献力量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办公室(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南校区院系办公楼,邮编510006)。
第二章 主要任务
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:
一、弘扬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优良传统与学风,鼓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为国家、民族、社会的进步建功立业,并以此激励在校员工的成长。
二、加强员工之间、员工与母校之间的联系,交流信息,增进感情,凝聚力量,推进员工与学校、学院事业共同发展。
三、促进员工协助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在育人、教学、科研、学术文化交流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.
四、接受员工对母校、学院的捐赠,筹集和管理员工活动基金。
五、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其它各项活动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为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英教员工:
一、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习、进修、培训过的各类员工。
二、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工作过的教职员工。
三、对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,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,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。
第八条 凡属上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、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,在本会登记的,即为本会会员。
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一、权利
(一)有在本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对学院和本会的各项工作、活动提出建议,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、提出质询、批评或其他意见;
(四)优先享用本会的有关资源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二、义务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贯彻本会宗旨;
(二)执行本会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;
(四)协助筹集本会活动经费;
(五)完成本会委托的有关任务。
第四章 组织架构
第十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制定、修改本会章程;
二、推荐产生本会理事,组成理事会;
三、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宜。
第十一条 员工会设理事会,由理事若干人组成。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:
一、对外代表员工会,领导本会开展工作;
二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,提出议案;
三、解释本会章程,制定本会管理制度;
四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五、推举下一届的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秘书和理事人选,商定下一届理事会改选的有关事项;
六、讨论和决定员工工作的计划及重大问题,组织举办各项活动;
七、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员工年会;
八、在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,执行大会决议,开展各项工作。
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,常务副会长1名,副会长若干名,秘书长1名,理事、秘书若干名。每届理事任期四年,可以连任。在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,由会长主持理事会,履行有关职责。
第十三条 员工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,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通讯形式讨论决定有关事项。理事会会议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四条 本会按照精干、高效的原则配备兼职人员组成秘书处,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,向会长负责。秘书处的主要工作职责:
一、执行和实施理事会的决议;
二、处理员工会日常工作;
三、收集员工信息,加强与员工的沟通联系;
四、接待员工来访,协助解决员工的有关事宜;
五、完成学校、学院员工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第十五条根据实际需要,本会可聘请若干名顾问、名誉会长,指导本会更好地开展工作。
第五章 经费管理
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:
一、员工和社会各界的资助或捐赠;
二、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资助。
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十八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财会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员工公布。
第二十条 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员工总会批准后生效。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,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终止,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、超过与会代表的半数同意,方为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