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为支持学院事业发展,提升学院办学水平,扶持贫困员工求知求学,促进员工之间互帮互助,从而增强员工凝聚力,发挥员工影响力,体现员工互助精神,弘扬员工“奉献爱心、回馈社会”的传统美德,成立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基金会,并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 基金会全称为:“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基金会”。
第二条 基金会性质为民间非营利组织,是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在自愿基础上组织的社会公益性基金。
第三条 本基金会接受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及社会各界热心友好人士及团体的无偿赞助和捐赠。筹措资金优先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特困老员工及其他公益事业,同时为员工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,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为员工会员构建联络感情、交流互助,合作发展、共享共赢的发展平台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四条 凡是向本基金会提供无偿赞助和捐赠、同时接受本章程的个人或团体,均实名为本基金会永久会员。
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
1.有权了解基金的管理、发展及资金使用情况。
2.有权对基金的管理使用提出建议和质询。
3.有权推举基金理事会成员。
4.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。
5.有权自由退出基金会。
第六条 基金理事会由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和理事组成。
基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、增值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;理事会成员可根据会员意见和基金实际不定期增补或调整;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;日常工作由理事长主持,报告基金运作情况。
第七条 基金理事会职责
1.开展对外联络,接受捐赠和赞助,筹集基金。
2.制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。
3.利用基金收益进行公益活动。
4.审核、批准基金收益的发放。
5.利用网站或短信平台向赞助、捐赠人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报告基金发展、效益及基金支出情况。
6.开展宣传、交流活动,联络员工情感,增强基金的凝聚力和影响力。
7.整合员工资源、促进员工发展,实现基金增值与员工共赢。
第八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。秘书处对基金会负责并处理日常事务。秘书处人员组成由理事会推荐,负责基金公益活动的具体实施、发票资料的存档等。
第九条 理事会、秘书处工作人员不从基金会领取报酬,并严格依法开展工作。
第三章 基金管理
第十条 基金的主要来源
1.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的捐赠;
2.企事业单位的赞助或捐赠;
3.社会各界关心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发展的友好人士、团体的捐赠;
4.利息及其他合法收益的累积。
第十一条 基金的适用对象
1.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特困老员工。
2.社会公益事业。
3.基金会理事会决定的其它项目。
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细则另由基金会另行制定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三条 基金理事会成员暂由发起人及学院派出人员组成,待条件成熟后再行选举。
第十四条 修订本章程,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同意。
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基金会成立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六条 基金会资金暂由学校财务部门单列账目代管。
附:
员工基金会账号:
户名:
开户行: